條款及細則

條款和細則
1. 本條款
1.1 此為我們向閣下提供產品的條款和細則(「條款」),無論是指產品、服務或是數字內容。本條款適用於Francfranc香港網站的所有用戶,可瀏覽hk.francfranc.net(本「網站」)。
1.2 在使用本網站及/或向本公司提交訂單要求前,請務必細閱本條款。本條款(連同其他提及本條款的其他文件,包括我們的私隱政策)告知閣下我們為何,我們如何提供產品,服務或數字內容與閣下,閣下和我們如何更改或終止合同,若出現問題如何處理和其他重要的資訊。
2. 有關我們的資訊和如何聯絡我們
2.1 本網站由Francfranc香港有限公司(「Francfranc」、「我們」、「我們的」)營運,本公司乃根據香港法律註冊成立及存續的公司,註冊辦事處位於香港觀塘巧明街100號友邦九龍大廈城東誌32樓3201室。
2.2 若閣下有任何疑問或欲與我們聯繫,請聯絡我們的電郵: online@francfranc.com.hk。
3. 訂單
3.1 訂單請求。當閣下藉我們的網站下訂單,網站會將訂單發送給我們,以便我們確認接受。我們接受閣下的訂單要求時,我們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閣下已接收並感謝閣下的訂單,由此閣下和我們之間的合同即已訂定。
3.2 若我們無法接受閣下的訂單要求,我們會通知閣下,且不會向閣下收取產品費用。此或因產品缺貨,皆因我們未能合理計劃而未預期而限制了我們的來貨,或因我們確認出貨品價格或產品描述的錯誤,又或因我們無法配合閣下指定交貨日期的要求。
3.3 只適用於個別客戶。閣下聲明及保證閣下在本網站下的訂單只供閣下個人使用,而非轉售或出租。若我們以低於正常標售價格的折扣向閣下提供我們的產品,閣下承認(a)該等折扣價格完全是根據閣下上述聲明和保證而提供的;(b)閣下違反該等承諾將給我們造成損失和損害(包括但不限於業務和利潤的損失,閣下接受的業務和利潤損失將是因閣下違反該等承諾而產生的直接和可預見的損失)。因此,若閣下將產品(或其任何部分)轉售或轉租給任何第三方,則(i)我們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及(ii)按我們的要求,閣下應當支付給我們,相等於及相同方式的違約賠償金,金額相等於按我們的合同由閣下支付相關貨品價格與我們當時此等貨品清單價格的差額。閣下承認並同意,此違約賠償金是對我們因該違約行為可能遭受的損失和損害的預估。
3.4 我們只在香港銷售。我們的網站只供在香港推廣及銷售我們的產品之用。現時,除非雙方另有書面協議,否則本公司不會接受來自香港以外地區的訂單,亦不會向該等地區交貨。當我們準備接受來自香港以外地區的訂單,我們會在網站上發佈公告通知客戶。
4. 產品
4.1 圖片僅供參考。我們網站上的產品圖片只是為了說明之目的。雖則我們已盡一切努力準確顯示顏色,但我們不能保證設備顯示的顏色準確反映產品的顏色。雖然我們已經作出合理的努力做到準確,但是我們交付給閣下的產品可能與網站上的圖片有所不同。
4.2 確保閣下的量度是準確的。我們的一些產品可能是訂做的,也可能需要閣下選擇特定的尺寸。若我們按閣下提供給我們的量度尺寸製作產品,閣下有責任確保該等量度值是正確和準確的。
4.3 我們有權對產品作細微更改。我們可能會對我們網站上的產品進行更改:-
(a) 以反映相關法律和法規的要求的改變(例如香港及其他地方的衛生和安全規定);
(b) 進行微細的技術調整和改進,例如改進我們產品的功能。
該等變更可能會影響閣下對我們產品的使用,我們將盡力預先通知閣下。
4.4 產品和本條款的重大變更。正如我們網站上的產品描述所提及,我們可能會對產品進行其他更改,此等更改也許是重大的。若我們如此做,我們將通知閣下,閣下可以聯絡我們在變更生效之前終止合同,並獲得已支付但未收貨的任何產品的退款。
5. 送貨
5.1 送貨費用。除郤我們同意收取有別的送貨費用,否則送貨費用如下:-
(a) 在本網站標記為雜項的物品:-
淨購買金額 港幣600元以下 港幣600元或以上
送貨收費 港幣60元 免費
(b) 凡在本網站標記為傢俱的物品:-
(i) 地點:港島、九龍或新界:
淨購買金額 港幣5,000元以下 港幣5,000元或以下
送貨收費 港幣250元 免費
(ii) 地點:東涌、馬灣或愉景灣:
淨購買金額 港幣5,000元以下 港幣5,000元或以上
送貨收費 港幣440元 免費
請注意我們現時只提供港島、九龍、新界、東涌、馬灣及愉景灣的送貨服務。離島外圍(包括但不限於大嶼山、長洲、坪洲)或香港以外地區的其他地點不接受送貨服務。此外,我們不提供經露台的送貨服務。
5.2 額外服務收費。請注意除上述的送貨收費外,下列額外費用可能適用:-
額外的服務 費用
本網站上註明為傢俱的物品,經樓梯運送:1至9樓 每層樓每件港幣80元
在本網站註明為傢俱的物品,經樓梯運送至9樓或以上 每件港幣1,000元
貨車無法到達之目的地: 額外費用由雙方在送貨前商定
5.3 最終送貨收費。當閣下提交訂單要求時,我們將在我們的網站上向閣下顯示最終的送貨收費。若上述送貨費用與本網站所顯示的送貨收費有任何差異,則以閣下遞交要求後本網站所顯示的送貨收費為準。
5.4 何時我們送貨。若我們接受閣下的訂貨要求,我們將為閣下提供預計的送貨時段。除非我們同意與閣下約定另一不同的送貨時間,否則我們同意將產品準備好送貨給閣下:-
(a) 若產品在我們的網站上被標記為雜項物品,則在我們向閣下發出接受閣下訂單請求的通知之日起14天內;及
(b) 若產品在我們的網站上被標記為傢俱,則在我們向閣下發出接受閣下訂單要求的通知之日起30天內。
一般當產品準備好送貨,閣下的訂單將在5至7個工作天內送貨。
5.5 對於超出我們控制範圍的延誤,我們概不負責。若我們的產品供應因我們無法控制的事件而延誤(例如,當熱帶氣旋信號為8或以上,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我們會儘快與閣下聯絡,讓閣下知悉。我們會採取措施儘量減低延誤的影響。若我們這樣做,我們不會對事件造成的延誤負責,但若有嚴重延誤的風險,閣下可以聯絡我們終止合同,並收回閣下已經付款訂購但又未收到的任何產品的退款。
5.6 若產品送貨時閣下不在現場。若閣下的地址無人收件,且產品無法藉閣下的信箱派遞,我們(或我們的送貨合作商)將遵照產品無法派遞時適用的標準流程辦理。若閣下當我們送貨時不在場,我們將不退還送貨費用,並會收取按第5.1條規定的額外費用。
5.7 若閣下不收貨或重新安排送貨。若儘管我們(或我們的送貨合作商)已作出合理的努力,我們仍無法聯絡閣下送貨,又或,在未能送貨給閣下後而閣下並無重新安排送貨或從交付倉庫收取貨品,我們可會終止與閣下的合同,且第9.2條將適用。
5.8 何時閣下對貨品負責。從我們向閣下訂購的產品送貨到閣下指定的地址時起,閣下即對產品責任。當我們收到全額付款,閣下將擁有此產品。
5.9 重新預約送貨。若閣下欲重新預約送貨日期,請提前3個工作天預告我們。如欲更改送貨時間,請電郵至online@francfranc.com.hk。請注意閣下不得在送貨當天更改送貨地址或時間。
5.10 若閣下不向我們提供所需的資訊,將會發生那些情況。我們可能需要閣下提供某些資訊,以便我們向閣下提供產品。這可能包括但不限於閣下的姓名、電郵地址、電話號碼、閣下的信用卡號碼、信用卡到期日、帳單地址和送貨地址。閣下可在我們的私隱政策內找到更多有關我們如何收集、管理、儲存及處理閣下的個人資料的資訊。若閣下在向我們下訂單時並無向我方提供該等資料,或閣下提供的資料不完整或不正確,我們可終止合同(第9.2條適用)。若閣下在合理的時間內沒有提供我們所需的資料,我們將不負責延遲提供產品或不提供其中的任何部分產品。
5.11 我們可能暫停或延遲向閣下供貨的原因。若我們可能不得不暫停或延遲向閣下提供產品:-
(a) 閣下未能向我們支付產品款項;
(b) 若我們懷疑任何訂單或交易是欺詐或可疑的;
(c) 若我們選擇處理技術問題或作出微細的技術改動;或
(d) 若我們選擇更新產品以反映相關法律和監管要求的修訂。
5.12 若我們暫停供貨,閣下的權利。除非問題緊急或險急,我們會提前聯絡閣下,告知閣下我們將暫停供貨。若我們不得不暫停供應該產品超過30天,又若我們停售該產品,閣下可以聯絡我們終止該產品的合同,我們將退還閣下為該產品已支付的任何款項。
6. 組裝服務
6.1 組裝服務。若閣下希望我們組裝閣下的產品,請在提交訂單時告訴我們。我們無法在送貨時提供臨時要求的組裝服務,因此若閣下需要我們的協助,請預早通知我們。我們的組裝服務不包括任何牆壁安裝或裝修工程。
6.2 費用。請注意除上述送貨費用外,每筆訂單的組裝費用為港幣300元,或我們在提供服務前通知閣下的任何其他費用均適用。
7. 換貨權利
7.1 行使閣下的換貨權利。對於在網上購買的大多數產品,閣下根據第7條有合法權利進行換貨。為要行使閣下的換貨權利,產品必須是原有封裝和可銷售的狀態。若產品是由天然材料製造,我們將不接受任何更換或退款,皆因任何送貨產品的顏色或圖案可能異於陳列展示的產品。若對產品品質有任何爭議,我們將作出最終決定。
7.2 當閣下沒有換貨的權利時。閣下沒有權利就下列事項進行換貨
(a) 減價和促銷物品;
(b) 陳列物品;
(c) 訂做的物品;
(d) 與個人衛生有關的物品,例如牙刷、髮帶、內衣和珠寶;
(e) 改裝或組裝物品;
(f) 交貨後與其他物品不可分離地混合在一起的任何物品;
(g) 因使用不當造成缺損的物品;及
(h) 服務(例如組裝服務)完成後,即使取消期仍然生效。
7.3 我在那段時間內仍可以換貨?在閣下(或閣下指定的人)收到產品當天後7天內的期間。
8. 如何終止與我們的合同
8.1 告訴我們閣下欲終止合同。為要終止與我們簽訂的合同,請通知我們::
(a) 將下列資料及文檔傳至電郵online@francfranc.com.hk:-
(i) 發票/收據的清晰影印本;及
(ii) 照片以作證明(如有);或
(b) 帶備上述資料,文檔及產品,親臨本公司在香港的其中一個零售點辦理。
8.2 我們何時支付退貨費用。我們將支付退貨費用:-
(a) 若產品有生產缺陷或描述有誤;或
(b) 若閣下終止合同皆因我們已經告知閣下產品或本條款即將變更,價格或描述上有誤,或由於我們錯弄若干事情而導致閣下有合法權利要求處理。
在所有其他情況下(包括閣下行使換貨權利的情況下),閣下必須支付退貨費用。
8.3 我們收取的回收費用。若閣下負責退貨的費用,而我們向閣收回產品,我們將向閣下收取回收費用。
9. 我們有權終止合同
9.1 若閣下違約,我們可終止合同。如有下列情況,我們可隨時以書面形式與閣下終止該產品的合同:-
(a) 到期時閣下未向我們支付任何款項;
(b) 在我們提出要求的合理時間內,閣下未向我們提供讓我們發送產品所需的必要資訊,例如閣下的姓名或交貨地址;或
(c) 閣下在合理時間內不允許我們(或我們的送貨合作商)向閣下派送產品。
9.2 若閣下違約,必須向我們作出賠償。若我們因第9.1條中的情況而終止合同,我們將退還閣下預付產品而我們又沒有送貨的款項,但我們因閣下違約引致的後果可能扣除或向閣下收取合理補償的費用淨值。
10. 價格和付款
10.1 產品價格。產品的價格為閣下訂購時在訂單網頁上註明的價格。我們會盡一切合理的努力確保所報產品的價格是正確無誤。
10.2 付款的時間和方式。閣下必須先付款,然後我們才能把產品派送給閣下。我們接受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信用卡付款。閣下在此同意,我們不對因提交虛假或不準確資訊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0.3 若閣下認為發票有誤怎麼辦?若閣下認為我們提供的發票有錯誤,請聯絡我們的客戶服務部online@francfranc.com.hk。
11. 我們對閣下所受的損失或損害的負責
11.1 責任限制。在遵守本合同其餘條款和任何適用法律的前提下,我們的總責任不應超過根據本條款購買產品和/或服務的總價款。
11.2 當我們對閣下財產的損失負責時。若我們在閣下的物業內提供服務,我們將賠償我們在服務期間對閣下的財產造成的任何損失。但我們不負責修復任何我們在提供服務時發現的已存在的故障或對閣下財產的損害。
11.3 我們對生意上的損失不負責。我們只供應家居和私人使用的產品。若閣下將產品用於任何商業、業務或轉售之目的,我們將不對閣下的任何利潤損失、業務損失、業務中斷或業務機會損失負責。
12. 隱私和Cookie
12.1 我們如何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我們只會按照我們的私隱政策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Cookie將支援此種用途。欲知更多相關資料,請參閱我們的私隱政策。
12.2 若閣下在我們的網站上建立帳戶。請注意閣下有責任維護閣下的帳戶名稱和密碼的保密性,並對閣下的電腦查看資料保持限制。閣下同意對閣下的帳戶或密碼所進行的所有活動承擔責任。若閣下有任何理由相信閣下的密碼已被他人知悉,或該密碼正以未經授權的方式使用,請立即聯絡online@francfranc.com.hk通知我們。閣下不得將閣下的帳戶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實體。
13. 知識產權
13.1 任何及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商標、商品名稱、域名,設計版權,在電腦軟體和資料庫的版權)在每種情況下不論已註冊或未註冊的,現存於本網站的均屬於我們或根據法律授權給我們在網站上使用。
13.2 不得翻印知識產權。除獲本公司明示許可外,閣下不得上載、張貼、出版、複製、傳送或分發本網站本身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就該等組成部分創作衍生作品,因為本網站受適用法律版權所保護。
14. 其他重要條款
14.1 我們可能將本協議轉讓給其他人。我們可根據我們的私隱政策所載的條款和細則,將我們在本條款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4.2 閣下需要我們的同意才能把閣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人。只在我們書面同意的情況下,閣下才可將閣下在本條款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他人。
14.3 在本合同項下,並無其他人擁有任何權利。這份合同是閣下與我們之間簽定的。除本條款另有規定外,任何其他人均無權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或以其他方式執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14.4 若法院認定本合同的一部分不合法,其餘部分繼續有效。本條款的每一段皆獨立運作。若任何法院或有關當局判定其中任何一項是非法的,其餘各款將繼續完全有效及作用。
14.5 即使我們推遲執行本合同,以後仍可以執行。若我們不立即堅持要求閣下履行閣下須按本條款做的任何事情,或若我們延遲對閣下因違約而採取行動,這並不表示閣下不需負責,且不會阻止我們對閣下在稍後日子採取措施。例如,若閣下未能付款而我們不向閣下催繳,但我們仍繼續提供產品,我們仍可要求閣下在以後日子付款。
14.6 以何種語言為準。本條款以英中文起草。若本條款的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存有衝突,則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以英文版本為準。
14.7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閣下可提出法律訴訟的地方。本條款受香港法例規管,閣下可就產品及服務向香港法院提出法律訴訟。